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,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的激励作用,优化人才发展环境,按照上海聚焦“五个中心”建设的重要使命,结合各行业的特点,近日,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交通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》和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水务海洋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》,进一步为事业单位放权赋能。
《意见》以坚持需求导向,赋能行业发展;坚持分类分级,激发人才活力;坚持统筹调控,促进市区联动;坚持激励重点,增强“尖端”动力为原则,明确了急需紧缺可特设,高层次人才可超岗,担负对口支援任务可不占,小少散单位可统筹,重点单位可增加等新措施,其中:
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,可以不受本单位常设岗位总量、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,申请设置特设岗位。列入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、国家级和本市处于专业前沿并且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人才,可以不占所在单位的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。对于规模小、人员少、较分散,或专业领域相近、人员交流频繁的事业单位,可以统筹进行岗位设置。此外,对于承担国家、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,市委、市政府重点任务、重大项目,获得国家、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或国家部委重要奖项的单位,可以适度增加1-5%激励比例。
下一步,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,牢牢把握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定位,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、激励、评价、培训、使用等方面进一步放权松绑,不断迸发事业单位和人才创新创造活力。
转自 上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公众号